文章来源:桂林生活网 这些“禁区”要注意!男子在桂林北站周边放飞无人机遭罚款 桂林北站派出所民警正在检查无人机拍摄到的画面。通讯员邓昕 摄 日前,桂林一男子因在桂林北火车站出站口上空违法放飞无人机,被铁路公安部门罚款500元。 近年来,市场上民用无人机越来越多,其能飞向高空拍摄到恢宏别样的景色受到爱好者们青睐,然而许多无人机爱好者并不了解,在桂林放飞无人机存在着一些“禁区”。 多人在火车站周边放飞无人机被处罚 7月22日9时10分许,桂林北站派出所值班领导王阚带领民警在火车站出站口巡逻。此时,一名男子正在出站口放飞无人机拍摄视频引起了民警们的警觉。 铁路上方电气化接触网通常使用27.5千伏的高压电,在高铁线路周边升放无人机,一旦掉落到铁路接触网上,将造成线路短路,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甚至威胁群众生命安全。民警当场将男子查获,并口头传唤至桂林北站派出所办案区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该男子姓沈,桂林市全州县人,其无人机购于事发前一天。据沈某介绍,这是他第一次对新买的无人机进行试飞,目的是用无人机跟寻做标记的蜜蜂寻找铁路沿线附近的蜂巢。在拍摄过程中,无人机从车站飞跃至线路禁飞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包括电气化线路供电接触网设备)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确因现场勘查、施工作业需要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当按照规定获得批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铁路运输企业。 针对沈某的这一行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沈某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和批评教育。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诺再也不违法放飞无人机。 无独有偶,就在今年4月,三名男子也曾因为在桂林火车站辖区的高铁线路上空放飞无人机而相继受到相应的处罚。 其中在4月12日,桂林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短视频平台用户在4月12日11时58分发布了一个无人机拍摄的视频,视频内容涉及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桂林站派出所民警于4月13日将该用户郭某某传唤到桂林站派出所接受调查,郭某某承认了违法事实,随后,民警依法对郭某某进行了处罚,郭某某也随即将发布的视频内容删除。 文章来源:桂林生活网 转载声明: 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我方观点。亚太菁英传媒及旗下澳洲门户网(ozportal.tv)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info@ozportal.tv。 |